第四百二十六章 回京-《娇术》


    第(1/3)页

    季清菱想了想,问道:“你在那保康门附近问话,可是知道那招赘的李氏,同那入赘的李父,向来身体如何?”

    松香答道:“听说俱都是康健的。”

    俱都康健,却是都走得这般早?

    算起来,李程韦十三岁的时候,养父养母已是俱亡,两位走的时候,估计四十岁都未曾有。

    她心中重新捋了一遍。

    李父入赘之后,一直未能有后,他不肯纳妾,也不肯要通房,便抱了李程韦回来。

    李程韦小时候,说一句混不吝已经算是给他面子,按着坊市间人的说法,十来岁就晓得出去吃喝嫖赌,便是冠一个五毒俱全的名头,也不为过。

    儿子教成这样,纵然李家父母二人俱都有责任,可李程韦并不是亲生子,虽说生恩不如养恩,相处久了会有感情,可从他小时候的表现来看,养父养母未雨绸缪,实在是很正常的事情。

    这样一个儿子,将来如何继承家业,又到底会不会孝顺父母?

    如果换一个人家,十有八九会再抱养一个回来,或是想想其他办法,总归并不会只把希望放在他身上。

    然而李家并没有。

    更有意思的是,勉强压得住自己李父急病过世之后,李程韦竟是突然醒过神来,开始发奋向上了。

    而再过了两年多,李氏也跟着去世了。

    这个时间点,简直是太巧了。

    妻守夫孝,要守二十七个月。

    二十七个月之后,李氏出孝,已经可以再行招赘了。

    此时她父母俱已不在,如果不招赘,嫁人也未尝不可。

    李氏当时年龄应当才三十多,又有偌大家财,只要放出话去要嫁人,媒人立时就能把李家的门槛给踏平。

    偏偏死在这个时候。
    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