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四章 儿童节的聚会(3)-《反叛的大魔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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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于众星拱月位置的程萧露出一个甜美的微笑说道:“我哪里能有什么发言权,以前一直在当练习生,出道也才两年而已,我只是很喜欢音乐和舞蹈而已.....”
成默转头看了一下正在说话的程萧,穿着华夏红的纹龙旗袍,身段窈窕,丽色浓稠,笑容相当的治愈,她一说话,几乎所有人都目不转睛的看着她,当真是两靥桃花添杏眼,一笑一颦尽为诗。
谢旻韫并没有在这圈人中,她一人便是一枝独秀,艳压群芳。
成默自然不知道程萧是谁,他对流行音乐没有太多爱好,至于棒国女团就更加不了解了,如果说成默和流行音乐有什么有交集的地方,勉强能算上爵士音乐和现代交响。
这两种音乐类型比古典音乐的欣赏门槛要低一些。
在成默看来听音乐和阅读是同一个道理,普通人看书读的是故事,稍微对文学有爱好的人,则不仅读故事,还要看文笔,而专业的读者则会试图解构这本书,情节是骨架,文字是皮肉,思想是大脑,他们能看懂作者的故事结构、写作技法以及深层次想要表达的内容。
不过值得解构的书,阅读与理解都是有门槛的,越是艰深的书,读懂了愉悦感就越大。
听音乐也是同样的道理,具备一定音乐知识的人,听爵士乐和交响,就能够欣赏到这些普通人无法欣赏的技巧。原来这里用了这样的和声进行,原来这里是这样的调性,原来这个和弦可以用这个音即兴。
说的更浅显一点,你不懂盲僧的那些技能,甚至你没玩过英雄联盟,你怎么知道对方有多秀?
流行音乐之所以流行,是因为欣赏流行音乐没有门槛,正如如今文学作品,小白书是主流,同样也是因为小白书阅读起来没有门槛。
成默的所有知识储备都是高于普通人,低于专业人士的,说的不好听,就是什么都懂,什么都没有到顶尖的程度,不过相对于当下的年轻人来说,成默是当之无愧的学霸和百事通。
不过然并卵,即便成默在博学多才、汗牛充栋,这个社会上大部分的人依旧不是看脸就是看钱,在知识爆炸的年代,知识似乎看上去并没有那么值钱。
但对于成默来说,这些知识,都是他对这个世界了解。
成默并没有参与众人的讨论,虽然他对韩国流行音乐没有太多了解,但要说起古典音乐以及音乐历史,估计在场没有几个人能和他对侃,他悄无声息的退出了人群,打算随便在餐桌上弄点东西吃,然后找个无人注意的角落,开始自己的刷题大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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